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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修墙引起争执 司法调解握手言和

   本网讯 通讯员毛和平、陈俊斌报道:近日,通山县慈口乡司法所成功调解邻里修墙经济纠纷、避免矛盾升级传为佳话。

  慈口乡潘溪村村民邓某与孔某共用隔墙年久坍塌,两家协商由孔某出料,双方共同出工修筑新隔墙,事后邓某给予孔某一定经济补偿。然而,邓某坚持认为孔某所购石料价值不超过2000元,最多给予孔某1000元补偿;而孔某声称自己所购石料花费2800元,邓某必须给自己1400元作为补偿。双方为此争执不休,多次发生肢体冲突。村民调委也未能调解成功。

  司法所对此案进行二次调解。工作人员依法明确了孔某所购石料的实际价值为2400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没有异议。劝解邓某给予孔某1200元作为补偿,并提醒他们远亲不如近邻。邓某听后当场将1200元现金交到孔某手中。至此,纠纷得到圆满化解,邓孔两家见面一团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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