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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国税局系统聘请法律顾问护航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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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近日,咸宁市国家税务局与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该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根据所签合同,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对该局基本建设、资产处置、劳务用工等经济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为重大工作决策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参考依据;对拟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提供应对税务行政诉讼、复议和仲裁案件等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化解涉税执法风险;协助处理内部的劳务、民事等纠纷、重大信访案件。  聘请法律顾问是市国税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法治理念、优化法治环境、推进依法行政而采取一项创新举措。将有利于提高税收执法风险的预测和应对能力,有利于提高和规范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税水平,有利于维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海舟律师事务法人代表朱晓明表示,律师事务所将按合同要求,为咸宁国税系统重大事项的决策当好参谋,积极为全市国税系统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言献策,为咸宁国税系统正常履行执法行为保驾护航。  市司法局副局长周青山充分肯定市国税局的做法,认为是新常态下依法行政的新举措,在全市是第一家以系统的形式聘请法律顾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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