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研究 > 列表

推进“四大工程”助力法治咸宁建设

○叶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提出“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目标,作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的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职能,在咸宁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应乘势而上,勇于开拓创新,促进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助力法治咸宁建设,为“五个咸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不断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工程建设,提升法治咸宁形象
  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建立推广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行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考试。加大对农村普法工作力度,在广大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为每户农户至少培养一个知法懂法公民。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建设样板区,形成典型群,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市区、城区选择人口流量大的地方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或文化主题公园,在人口密集的社区街道建立法治文化长廊,在行政村、居委会建立法制宣传阵地。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在广播电台开辟法制宣传频道,在电视台开辟法制宣传节目,在报刊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积极推广各地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已有的成功经验,做大做强地方品牌,逐步形成法治文化咸宁特色,提升咸宁法治化水平,提升咸宁城市形象。未来咸宁不仅是香城泉都和生态城、卫生城,也将成为法治文化之城。
  二、不断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平安防线工程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社区、工业园区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进一步理顺人民调解工作关系,成立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对矛盾纠纷实行集中受理、统一指派、分类调处。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建专业、行业调解专家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等行政执法单位、信访综治部门和法院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做到矛盾纠纷超前预测、快速预报、全面预防、及时调处,大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三、不断健全特殊人群教育矫正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减压工程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咸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扩大收容量,增强收治能力,改善场所医疗条件,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戒断率;借助大中专院校师资力量,开展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矫治,积极探索教育矫治模式,提高教育矫治水平,降低全市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案率。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工作,加快市县两级特殊人群安置帮教综合基地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和管理;推广通山安置帮教工作经验,成立“方昌喜工作室”;积极筹建咸宁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志愿者协会和特殊人群帮困基金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特殊困难对象进行救助;加快市特殊人群就业培训中心建设,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免费就业培训,让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推进便民法律服务工程建设,保证社会成员均享法律服务
  抓好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分设不同类别法律服务窗口;积极推广律师进社区工作经验,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加快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成立续辉法律援助工作室,利用续辉同志影响力,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作风,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让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社会公平正义和均等法律服务。
  (作者系咸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相关热词搜索:咸宁 法治 工程

上一篇:崇阳创新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五个路径
下一篇:维护崇阳社会大局稳定的思考

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咸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办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市政府大楼805 邮编:437100

Copyright 2012 www.tigermi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65备用网址 ? 201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