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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召开政法委全体(扩大)会议

  本网讯 通讯员王飞报道  12月10日,咸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树林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武汉会议”精神进行研究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红洲,市中级法院院长刘太平,市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委政法委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议。会上,市委副秘书长朱从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钦俊分别传达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市直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本部门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抓好今年工作目标完成,谋划好明年工作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穿到政法工作的方方面面,始终将政法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任务,围绕“平安咸宁、法治咸宁、过硬队伍”三大建设,围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统一,在依法办理重大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有力地保障和服务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武汉会议”精神,要以更大力度深化平安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群众满意标准,针对岁末年初治安形势特点,集中开展“冬季治安攻势”,严厉打击入室盗窃、街头抢劫抢夺等侵财犯罪,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度。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肃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快推进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加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专业调委会组织建设。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武汉会议”精神,要在更高层次推进法治建设。抓好明年司法体制改革准备工作,充分发挥法、检两家主体作用,研究制定配套方案。加紧制订出台《深入推进法治咸宁建设的决定》,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综治考核范围。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采取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方式,建立“一村(社区)一律师”制度。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武汉会议”精神,要以更严要求建设过硬伍。打铁必须自身硬,按照面向实战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岗位练兵和专业培训,增强“五个能力”。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管理,维护政法队伍形象,对司法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永葆政法队伍的纯洁,以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推动平安法治咸宁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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