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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清风拂面来 ――市司法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纪实

通讯员  王贞元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主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 12月2日,在市“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开展的司法局党风政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对司法局满意率达92%。

    强化责任担当,健全责任体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的根本在担当。局党委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立了党委主体办,配备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着力当好带头人和带领人。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责任管理,通过局长与分管局长、分管局长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员层层签订责任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级传导一级。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促进各级“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法纪防线

   局党委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干部在线学习、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扎实开展《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等文献学习。局“一把手”亲自讲党课,同时,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党史辅导,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党性修养。组织全体干警以《榜样》中的人物和身边的典型续辉为榜样,激励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严以律己,努力工作。组织全体干警职工观看《不变的步伐》、《永远在路上》等警示片,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清司法不公、不严、不廉带来的社会危害,以案为戒,从中吸取教训。局“一把手”对全体党员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分管领导每半年与分管科室(处、所)人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纪检和政治部门适时对新任职进职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树立司法行政干部良好形象。
 
    强化多方监督,堵塞腐败漏洞

   按照“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原则,严格遵守党委及行政议事规则,实行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要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需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财经纪律,定期公开财务状况;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强化党内监督,定期对县(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情况开展检查;定期开展执法质量检查,杜绝出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收受管理对象或当事人财务现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发挥家庭廉政监督作用,鼓励家属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承诺等等,实行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相结合,有效形成化解廉政风险的合力。
 
    在已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党委重大事项决策办法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保证司法行政工作作风更加务实、行为更加规范、纪律更加严明,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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