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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交警开展整治电动车行动 牌证齐全方能上路

    本网讯 通讯员 李茂 17日,我市交警部门在城区启动电动车整治行动。行动中,对超标的两轮电动车、无牌无证的三、四轮电动车以宣传教育、登记管理为主。交警提醒,电动车牌证齐全方能上路,否则依法处理。

    电动车随意闯红灯、争道抢行、加塞逆行等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为了遏制城区超标的二轮电动车、无牌无证的三、四轮电动车,交警部门自5月30日起,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依法整治违法上路电动车的通告》。

   
17日上午,市交警二大队出动警力60余人,在城区多个路段开展整治行动,行动中,对超标的两轮电动车、无牌无证的三四轮电动车以宣传教育、登记管理为主,依法拆除两轮电动车遮阳伞400顶,登记教育放行100余辆三、四轮电动车。

   
交警介绍,对于国家公告目录的电动三、四轮车是可以上牌的,市民可到交警二大队查询,或者通过上网搜索关键词“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查看是否能够申请上牌。 符合规定的电动车,要按照规定及时取得机动车牌照、机动车驾驶证和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后上道路行驶。

   
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目录超标的两轮电动车,等待《咸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依法依规管理。

   
据悉,三轮电动车可在交警二大队车管所上牌,办牌费用31元。四轮电动车则在交警支队车管所上牌,办牌费用80元。

   
三轮电动车在交警二大队报考D驾驶证,报考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考试科目为科目一,交通法规;科目二,桩考;科目三, 路考。 四轮电动车须在驾校报考C2驾驶证,报考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至 7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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