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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格执法打造法治质监

市质监局局长 雷红
 
    近年来,咸宁市质监系统坚持以依法行政为目的,以权力公开为基础,以公开评查为手段,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取得积极成效。
 
    一、公开执法事项,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晾晒行政权力清单。质监局综合运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门户网站等媒介,主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办事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晾晒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0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湖北省质监局联合下发了《湖北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指导规则》和《湖北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指导标准》,质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上述指导标准,有效防止了“同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处罚不公现象,让行政执法不再“任性”。
 
    晾晒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今年7月20日,质监局将70名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网上公开,并对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执法人员形象的好坏、执法是否严格规范、是否履职尽责等,人民群众可随时投诉监督。
 
    晾晒行政处罚决定书。自2014年7月开始,质监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已生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57份。通过这一举措,同一违法行为、同一要素的所有相关案件可以进行对比,让群众看到执法的公平性,有效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
 
    二、强化执法监督,增强依法行政执行力
 
    强化执法过程监督。每年部署开展“三查三看三整治”活动,通过查案卷、查罚没票据、查罚没物品;看投诉、立案、调查、核实、审理、批准、执行是否一号到底发票式管理,看罚没和查扣物品的处置是否合法有效,看执法收入是否入账”;整治有案不查行为、整治重案轻办(办人情案)行为、整治多头办案及粗暴执法行为。
 
    强化外部监督。质监局已连续7年对行政处罚案卷组织“公开评卷”,邀请省局和市直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对案卷现场点评,评出质量较高的案卷和质量较差的案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查找原因,认真整改,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这种不怕亮短不怕丑、挑刺不怕痛,勇于展现缺陷的案卷评查方式广受好评。
 
    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走访、座谈、发放问卷、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就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与广大听众展开“零距离”交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咨询、受理投诉。积极推进“12365投诉举报中心”建设,全力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受理工作。
 
    三、创新执法机制,提高法治质监影响力
 
    两法衔接“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出台了《咸宁市质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截至目前,全市质监系统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06起。
 
    行政许可“标准化”。今年3月,质监局制定了《咸宁市质监局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首次明确了质监局行政许可受理部门、行政许可办理部门、行政许可案卷管理责任部门及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对行政许可程序涉及的申请和受理、审查、检验与评审、决定和送达、变更与延续、注销和撤销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与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质监局还制定了《咸宁市质监局行政许可文书通用格式》文件,对行政许可受理、准予许可等25种行政许可法律文书进行统一规范。
 
    市区执法“一体化”。严格实行综合执法体制,归口稽查机构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整合市、区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城区行政执法“一体化”,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老大难”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扰民扰企现象发生。
 
    推进依法行政,不仅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根本措施,更是回应群众期待的一项民心工程。质监局将进一步总结法治质监建设实践,努力以更加规范的执行行为,更加透明的执法过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推进法治质监再上新台阶,助力咸宁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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