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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建设法治国土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皮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坚持以法治理念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手段,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积极助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
 
  一、厚植法制理念,营造国土资源法治环境。一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始终把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措施,把法制宣传和培训当作全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每周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日,将法律法规学习内容纳入学习重点。同时,进一步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机制,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共同承担的依法行政机制,局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对国土资源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了解。二是进一步夯实法制机构。局法制机构由市局党组成员直接分管,法规科长由具有长期基层执法经验的业务骨干直接担任,执法人员具有正规政法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是业务人才与法律专业人才配置合理,实现了业务能力与法治能力的相辅相成。近年来,在我局政策法规科室新招录公务员中,进一步保障法学类专业报考,吸收更多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来充实法制机构队伍。在法制实践中,我局准确定位本部门法制机构职能,把法律参谋助手、执法监督和服务群众作为法制机构的主要职责。法制机构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助手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国土资源行政行为。一是明确行政职责,加快转变职能。全面推行行政行为责任制,科学设定行政岗位,依法界定行政职责,明确权由法定、权由法使,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主动理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所作为、有所不为,正确处理好国土资源部门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切实加快相关职能转变,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依照法定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持证行政,严格履行回避制度、告知义务、听证制度等法定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公众参与制度、专家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会商制度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国土资源行政行为中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从2014年起,对直接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在市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创新执法机制,强化国土资源执法。一是严格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制定并公布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建立健全回避、调查取证、告知、审查、送达等执法程序,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机制。2015年启动了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快速反应体系建设项目,进一步创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实现足不出户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实时指挥,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的反应速度和机动性。同时,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办理的行政许可、土地违法案件等卷宗进行了两次交叉评查,倒逼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的效能和公信度。二是完善综合执法,履职尽责到位。积极推行和参与综合执法,创新执法合作机制,抛弃“等、靠、拖”的思想观念,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作为,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执法方式和手段。积极响应市“城市数字化管理”、“大城管”的城市管理理念,参与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了国土资源执法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综合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完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两法衔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完善信访处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健全维权机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土地、矿产资源的价值日益凸显。由此引发的行政争议、信访事件等问题也日益增多,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甚至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通过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渠道,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互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了群众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依法分类处置,推进阳光办访。在行政争议处理中,根据行政相对人的具体情况,告知当事人依法选择调解、仲裁、裁决、行政复议等维权和纠纷化解途径解决争议。在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决定等影响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利益产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及时联系顾问律师,全面做好法律应诉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特别是2014年以来,信访工作人员依法办访、勇于担当,及时化解一批集体访、越级访的信访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了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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