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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

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秘书长 王斌
 
    2015年以来,咸宁市司法局注重发挥律师在维护稳定中的独特优势,强化律师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现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常态化和律师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法治化,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信访矛盾纠纷,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加强和创新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的作法
 
    (一)当好法律参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常态化,强化了信访工作源头治理。
 
    我市市县两级司法局挑选优秀律师62人,组成市、县律师顾问团,为县市区党委政府和57家党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顾问律师列席党委政府决策性会议,在党委政府重大改革政策出台前,律师对可能引发信访矛盾的因素开展论证和评估,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可能产生的信访问题。一是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参与“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大接访”、“市、县级领导值班接访”及信访联席会、协调会等活动,为领导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二是注重宣传引导。与来访群众接谈中实行“三个一”:“上好一堂课”,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宣传;“谈好一次心”,与来访群众交心谈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力帮助其化解疑惑;“告知一句话”,指出信访诉求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宣传引导“拉近距离、缓和矛盾、促进化解”。两年来,我市律师接访中直接答复处理涉及法律咨询性信访事项3215件,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诉求268件,无一重复信访。三是进行法律援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群众,由接访律师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两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此类援助案件36件,较好地维护了困难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主持人民调解。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也是出色的人民调解员,在信访者眼里更是法律专家,律师意见容易得到当事人信服和采纳,律师主持调解的信访纠纷大多能“案结事了”。两年来,我市律师在接访中主持调处信访纠纷236起,均得到有效化解。五是开展警示教育。对无理缠访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安排律师对其进行警示教育,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对非法闹访人员,接访律师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维护法律的权威。
 
    (二) 实行集中处置,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法治化,强化了信访工作实效。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两次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化解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市委政法委成立了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律师协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将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纳入2015年工作考核目标。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咸宁市律师顾问团,从市直和咸安区88名执业律师和法援律师中遴选出18名律师作为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律师顾问团成员。市委政法委召开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疑难案件工作协调会,统筹安排相关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市直政法各部门建立工作联席会制度,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及信访工作人员与律师召开案情通报会、化解方案研讨会等,以便参与化解工作的律师迅速熟悉案情,并提供阅卷、复印材料以及调查取证的便利。市人民检察院还专门聘请了8名律师到该院信访接待中心常年坐班接访。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极大破解了律师参与化解工作信息收集难、协调处置难、力量统筹难、重大问题解决难等困扰,既治标,有效化解了矛盾,又治本,坚持把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二、 加强和创新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的建议
 
    (一)要坚持发挥党委、政府在加强和创新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具体领导,统筹推进,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完善“一把手”总包案制度。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研判,集中化解。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采取非常规手段和方法,解决好“程序空转”问题。建议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加强跟踪督办,实行一事一议,完善政法各部门联系会议制度,通过案情通报会、化解方案研讨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形成切实可行的积案化解意见,真正将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为龙头,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选好配强受聘律师,增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管理有序,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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