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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统计法治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咸宁市统计局局长 夏金平
 
    咸宁市统计局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准确把握和改进统计工作方法,做到依法统计、全面统计、客观统计、及时统计和高效统计,推进全市统计法制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坚持两种主体意识,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一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意识。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实践长期地、不断地去强化这一主体意识。认真梳理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通过直报、审核、评估、公布四个步骤向全社会发布统计数据,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将统计行政权力晒在阳光下,将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统计监督和统计管理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以确保统计制度的设计、统计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到统计数据的发布和使用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准确、真实。二是行政管理的主体意识。长期以来,统计部门充分地发挥了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强化对行业统计的管理指导。所谓管理,不是政府统计部门去直接的管理,而是要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来加强管理。规范部门调查项目的审批,与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互相衔接,不重复不矛盾;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执行统计标准、统计制度方法;在数据的使用与发布中依法依规。
 
    二、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法制培训。针对全市统计系统,召开统计法制培训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学习如何执法,如何在处理案件中规范法律文书,如何使用自由裁量等等,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融入、落实到具体的统计工作实践中。二是建立统计执法人才库。通过邀请法律专家讲座、利用系统会议视频、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等方式,加大对执法人才的培训。三是利用年定报布置会、统计调查制度改革等机会,向全市“四上”企业的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传讲解。四是把握好关键时点,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大型普查活动的关键节点、“12·4”全国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大力宣传统计法,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五是充分利用好各种媒体,选择最佳的宣传效果的方式,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础。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数据生产。建立健全《咸宁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咸宁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咸宁市统计基层基础核查制度》、《咸宁市经济运行预警机制》、《重点领域和重大战略实施情况的监测制度》等制度,规范数据生产过程。二是创新措施,织密监测网络。探索“一乡一镇”整体推进的核查模式,并将单一数据核查扩展至多维巡查;对统计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严守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程序化操作流程。并将原始资料进行长期保存,实现有据可查,降低数据风险。严把“四上企业”入口关,严格“每报必查、逢进必看”入关流程。2015年以来,先后开展全面核查和专业核查4轮次,实现了“四上”企业及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地毯”式核查。三是多向反馈,注重结果运用。及时向县市区党政主职、业务单位和涉检企业用书面形式反馈执法检查结果,提高检查结果的威慑力。四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在成立全市诚信企业创建领导小组、制订诚信企业活动方案的基础上,组建了专家团队,提供专业支撑,指导开展各项工作,推进诚信企业创建,强化企业依法统计理念。
 
    四、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影响《统计法》能否得到正确执行。针对目前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我们并聘请相关法律专家、执法能手传经送宝,同时开展一系列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素质,既能够查处一些简单的统计违法案件,又能够依法严格查处涉嫌严重统计失信违法行为案件。二是大力开展全员执法,增强统计执法机构力量。鉴于我市统计力量与任务矛盾比较突出的现状,难以实现配备专职执法人员,我们充分发挥现有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各专业间的配合,实行全员执法,有效地提高统计执法水平。三是重点加强对被举报企业的查处。通过加大数据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切实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凡有被举报得到查处的统计违法企业,将在网络平台上及时公示,强化《统计法》的震慑作用。
 
    五、改进统计工作方法,推进依法统计进程。一是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加强对抽样调查方法的研究,完善统计方法制度,使之科学有序、简便易行。二是实行统计数据全面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和透明,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的指标,要加大审核力度,使统计数据真实反映客观运行情况。三是规范完善统计收集数据的方法。加强统计部门与政府部门统计之间的衔接,建立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公共数据库,从而保证数出一门,实现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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